昆明试管婴幼儿医院:食用螃蟹的禁忌症

时间:2023-02-08

  适合和不适合一般消费

  1.适用于跌打损伤、骨折、血肿、妇女胎盘残留、孕妇分娩或胎儿发育迟缓者,尤其是蟹爪。

  2.脾胃虚寒、大便溏薄、腹痛、畏寒腹胀、持续胀气或持续皮肤瘙痒者不宜服用。

  3.月经量大、痛经或怀孕的人要避免吃螃蟹,特别是蟹钳。

  不要将螃蟹与红薯、南瓜、蜂蜜、橙子、梨、石榴、西红柿、甜瓜、花生、蜗牛、芹菜、柿子、兔肉、荆条和蜗牛一起吃,因为这可能引起食物中毒。